第73章_我家浴缸有条人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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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3章

  身体极速后退,金笙手前伸着,却什么都抓不住,只能眼看身体脱离,离南里越来越远。

  本就在洞口,南里用尽力气的一推,直把金笙推出了通道范围。

  不要!

  距离极短,来不及挣扎,从这一边落水至另一旁,金笙只觉天旋地转、日月颠倒的一阵晕眩,他在水下呼吸的能力瞬间消失不见,呛了一大口水后,狼狈的跌坐在地上。

  “咳咳咳……”

  捂着脸,拼了命的咳嗽,喉咙里苦涩的海水直呛鼻喉,让他喘不过气。

  ——这感觉,不像在海里。

  抹去阻在眼前的水流,金笙睁开眼睛,身子一震,保持着抬手动作,满脸无措的看着自己周围环境。

  他……回家了。

  终于回家了?

  终于离开了那个满是危机的诡异世界,终于离开了阴寒黑暗的海底,终于脱离了被“上祭”的命运,终于安全了。

  轻笑一声,颤巍巍收回双手,按向左胸胸腔,隔着被海水浸凉的皮肤,摸着自己跳动不停的心脏。

  好疼。

  金笙捂着心脏跪坐在玄关走廊上,黑眸无神,不知该看向哪里。

  跟南里说的一样,他穿过那隧道,会回到“离开时待的地方”,可……南里再也回不来了。

  身体随颤.抖的呼吸起伏,金笙脑海全是南里推开他时、满眼的笑意。

  他不知道那坏鱼发现自己被冻住时,是什么感觉、会不会害怕,可他看见南里一脸云淡风轻,未有一丝不甘,反倒因多送了他一小段路,极满足的样子。

  “南里……”

  身上全是水,木地板也积了一滩,金笙手脚并用,才从地上爬起,赤着脚,晃晃悠悠要冲向浴室,他的状态极差,根本没注意脚下。

  忽然踩到异物,加上滴落地板的水渍,身体后仰狠摔在地上,一声闷响。

  “唔——”硬地板直磕尾巴骨,金笙黑发被震散、盖在眼前,挡住了视线。

  伸手掀开头发,这一下摔得不轻,短暂涣散了意识,回过神来寻向那诱他摔倒的罪魁祸首,竟是一盒新鲜的生蚝。

  心跳一窒,离开之前,他正带了做火锅的食材回家,还曾向南里展示了人类也能生吃的生蚝……

  指腹下压,确认了保鲜盒内生蚝肉的新鲜程度,金笙僵硬的抬头,看向电子表上的年、月、日,霎时瞪大双眼。

  他是回来了,回到了……被人鱼吻走的那一天。

  这是怎么回事?

  扶着旁边鞋柜站起身,金笙拿着那盒生蚝,扫视他的家,这明明是他最熟悉的居所,却在记忆里蒙上一层灰。

  僵硬伸手,沿裤腰钻入进去,金笙胯骨处完全长出的鱼鳞已被残尾人鱼拔掉,剩下那些才露边角的,也全部消失不见。

  金笙沿着腰摸了一圈,除了被拔掉的那枚留下了浅粉伤痕外,其他的好像从未存在过。

  鱼鳞消失的话,他身体里那些恶心的寄生虫,也一定没了。

  若是忽略他湿漉漉的一身,那他在海底的经历,就像是个梦。他回到了穿越之前的时间点,这个世界什么都没发生,甚至……连他的消失都没被任何人发觉。

  天还半亮着,夏末时节,燥人的知了永不觉疲倦似得,叫个没完,高层公寓开着窗户,远远传来街道车流声响,跟往常的周末没什么不同。

  这一切的一切都告诉金笙,那个世界的刻骨铭心,这个世界没过几个小时。

  电子钟整点报时,扯回了金笙飘远的思绪,始终陪伴他、现已破损不堪的短裤还滴着水,金笙愣愣站在没有人鱼的世界里,忽然记不起自己改要做些什么了。

  半晌,才迟钝的迈开步子,继续往浴室走去。门前停顿,深吸一口气,缓缓推开浴室半透明的拉门,这里还是他记忆中的模样,浴缸里还半满着水,开了缝的后窗隔着纱网能看见小区后花园,饭点刚过,有三五成群遛弯的市民。

  这一切都是金笙所熟悉的,只除了……没有南里。

  手撑在浴缸上,紧捏着浴缸壁,手背青筋爆出,又渐渐平息,入水声响起,金笙抬脚,迈进了没有南里的浴缸。

  这样做没任何目的,只是习惯了水流,忽然被暴露在空气里,他的心惶惶不安,急于寻找某种寄托罢了。

  安静的坐在浴缸里,水不齐胸膛,金笙抱紧双膝缩成一团,脑海里一遍一遍不停的重复着同一个画面,强行让他正视血淋淋的事实。

  ——南里死了。

  像他的外公一样,被冰封在寒冷的隧道里,死透了。

  而他,这个贪生怕死的人类,没能逃脱“宿命”,像他外婆那般,沦落为逃兵。

  右手握紧左腕,拇指指甲一下一下抠着腕骨附近,身体上疼痛能换来自欺欺人的心安,好像伤害自己,就能赎清“抛弃”人鱼的罪孽。

  那些冰块是因他的体温上涨,所以金笙看来,说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最爱的那条鱼,也恰当合适。

  纤弱皮肤不敌坚.硬指甲,没几下,无辜的左手手腕就被金笙抠出伤口,不长,却极深,一下一下,指缝剜下血肉,几近露骨。

  疼么?

  很疼,可是,没有心疼。

  在海底、水下,冷水刺激的他流不出眼泪,现在回到属于自己的世界,泪水却好像耗干了,黑瞳无焦距,空洞的望着水面,金笙给不了自己答案。

  鲜血顺手腕滴落,猩红血花绽在透明水池,丝缕分散、淡了颜色,一滴,两滴,花朵连续绽放,这半个浴缸的水,都有变成粉色的趋势。

  游泳极耗费体力,金笙的意识一阵恍惚,随着客厅不知掉落何处的电话声响起,他终于停下了自残的动作。

  “…谁啊……”

  开口才知声音沙哑,天色已彻底沉下,对金笙来说,整个世界都是安静的,客厅里不知从何而起的手机铃声让他重新体会到活着的感觉。

  起身,抬腿,打着赤脚,金笙带着满身的水离开浴缸,浸饱了水的短裤下坠的水滴汇聚成线,曾无数次嫌弃南里鱼尾带水会泡坏木地板,现在自己浑身是水,却毫不在乎了。

  “…手机在哪?”自言自语的,循声四找,脚踢到地上食材,却没有捡起来的自觉,金笙一番动作,把家弄得更乱。

  手腕露骨伤口还在流血,因主人不自觉,这血滴的到处都是,掺着手臂水流混成浅粉色液体,落到白色沙发垫上,像是初开的樱花瓣,也……像南里浅浅的唇色。

  手机铃声响了很长一阵,金笙都没找到自己的手机,等铃声中止,刚要颓废依上沙发,才落幕的铃声又响了。

  这声音令人心烦,也是金笙的一根救命稻草。

  这时候,不论是谁要联系他,与他人交谈,都能短暂脱离现下状态,短暂遗忘掉那条被冰封在隧道的人鱼。

  步履匆忙的又是一阵翻找,因运动幅度加大、情绪波动剧烈,金笙已经开始大喘气,最后,终于在两个沙发中间的缝隙揪出了自己的手机。

  屏幕显示的联系人未备注具体姓名,五个字,直接点明了身份——“常昊朋友沈”

  前四个是与他的关系,后一个是称呼方式。

  此时此刻,金笙才记起被他丢在楼下的、失去了意识的前男友,常昊。

  断续交往一年,金笙也没了解常昊的私生活,跟他的朋友没多少交集,只除了这个姓沈的,见过四五次,那人也好说话,所以,他的手机里有他的电话号码。

  说起来,能跟常昊真正混在一起的,也是富二代少爷。

  印象中的沈常峰长相精致,偏女气,相处是好相处,那双深邃的眼却昭示了这主人不好应付,不论是智商还是情商,沈常峰都比常昊高了太多。相比之下,同是富家子弟,常昊就像是个缺心眼的。

  所幸,金笙跟沈常峰半生不熟,没机会与这人“较量切磋”,不然,全身而退也要少层皮。

  是了,他就是给这个人发了消息,让他来接常昊的。算算时间,这家伙定是接到重伤的常昊了,说不定,刚忙完、做了妥善部署,优先护送了“伤员”,才有时间跟自己聊原因。

  他的南里已经……不在这里了,所以,就算人鱼的事被掀出来,他也不怕,反正,没有人知道去往另一个世界的方法。

  不在意湿透的短裤和流血的手,金笙直接坐上沙发,接了电话。“…喂,你好。”

  “金笙,是我,沈常峰。”

  “恩,我知道,给你发消息的是我,我还没忘。”电话另一头,男声再悦耳,也改善不了金笙心情,但外人的声音,倒是让他有了真正回到这个世界的感觉,“你接到常昊了么?”

  “恩。”沈常峰轻应一声,电话另一头略阴柔的俊脸厌恶的看着病床上肿成猪头的常昊,对着电话里的金笙满是兴味。

  他好奇,有什么人能把常昊给整成这样。

  “他伤的挺重,我正陪着他在医院输液呢,两只手腕粉碎性骨折,又极度脱水,膝盖骨头也错位了,托人安排了手术,还在准备着……”

  听沈常峰条条罗列常昊的惨状,金笙却无法同情,反倒回想了那人恶行,声音有些绷不住,忙打断沈常峰道:“他的事,不用告诉我了,没什么事我就挂了。”

  “等等!”

  “着什么急啊,金笙。”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一阵笑声,“你难道就不好奇,我见到常昊的时候,他说过什么?”

  作者有话要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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